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电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引导电影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展现新时代电影创作成就,进一步推动电影创作繁荣发展,国家电影局近期将开展第二十届中国电影华表奖评选工作。
本次华表奖评选工作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把握评选导向和评选数量。坚持质量第一,强化精品意识,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为标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主管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宣传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参评影片推荐工作,所推荐影片的第一出品单位须是本地区或本部门所属电影制片单位。推荐参评影片分为故事片、少儿影片、农村题材影片、少数民族题材片和动画影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推荐参评影片数量不超过15部。
本届华表奖参评影片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全国电影院线首次公映,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影片(少儿影片、农村题材影片、少数民族题材片可不作公映要求,但应在电影频道播放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本届华表奖推荐参评影片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