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资助项目申报启动,对优秀国产影片的发行和宣传推广进行资助,重点资助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影片。主要包括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片,围绕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组织创作的重点题材影片,展示文化特色、体现艺术创新的影片。
申报机构须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为影片第一出品方或其授权的法人机构。申报项目所涉影片应为2023年10月以来已公映,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电影公映许可证》签发日期超出2年但首次公映,符合《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国影发〔2018〕2号)的重审要求;已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龙标但尚未公映,经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或电影权威机构书面推荐,2025年底前可完成发行放映和宣传推广工作。
2024年度国产影片海外发行与版权销售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开启,将对国产影片在海外市场发行放映和版权销售,依据所取得的收入,按比例给予奖励。
申报机构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申报机构拥有影片海外版权或代理海外发行、版权销售的授权;申报项目所涉影片须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申报材料中的影片名称,须与《电影公映许可证》一致;在海外市场取得相应收入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支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