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厦门市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涵盖积极扶持影视精品创作发行、支持举办影视节展活动等十条举措,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此次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围绕打造新时代中国影视中心,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影视产业,争取到中国电影金鸡奖长期落户厦门,大力实施“以节促产、以节促城”发展战略,持续优化产业政策。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厦门市区共兑现影视产业扶持政策资金超过4亿元,兑现厦门市抗疫情促发展电影院补助189万元,更好地扶持了影视企业,振兴了电影市场。2023年1月全国总票房突破100亿元,创历史新高,厦门市1月电影票房也刷新纪录。今年1月,厦门票房达5431万元,前100城市票房排名中位列第45名,共有113万人次的观众走进影院观影。2016年-2022年的7年间,厦门1月票房最高为2018年的3978.1万元。今年,在春节档影片的提振下,厦门1月票房数据提升明显。
厦门市电影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措施》,体现了把厦门市建设成新时代中国影视中心的信心、决心和恒心,让选择厦门的影视企业更有信心,通过真金白银帮助企业恢复发展展现了我们的决心,影视产业政策的持续出台更表达了我们的恒心。”
◎ 更有针对性、更有含金量
2月14日,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电影局)专门组织了一场针对厦门影视新政的“直播带策”,主播表示,此《措施》的出台“是在原有扶持政策基础上的全新升级,更有针对性、更有含金量”。
阅读新《措施》可知,此次厦门的政策从创作、拍摄、制作、宣发全链条给予支持,从技术、服务、人才全要素给予保障,同时涵盖首映、节展等活动,全方位助力厦门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培育壮大影视产业市场主体”方面,通过龙头影视企业形成带动作用,围绕厦门影视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眼聚焦难点、增强优势、补齐短板,把短期纾困与长远发展有机结合,着力营造更加优越的政策环境。《措施》中提到,对在厦门市新设立、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影视企业,按营业收入的1.5%给予奖励,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期限最长3年。
“积极扶持影视精品创作发行”方面,影视作品作为文化产品,实质还是内容为王,通过加强内容生产提高影视精品,推出一系列“厦门制造”的影视精品。其中,对入选主管部门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影视作品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奖励300万元;获得华表奖、金鸡奖、飞天奖的,奖励200万元;获得金鸡提名奖、百花奖、金鹰奖的,奖励100万元。
“支持举办影视节展活动”方面,厦门按照“以节促产”的思路发挥金鸡奖的品牌作用,已经策划举办近2000场次电影文化活动。为提高电影节的群众覆盖面和群众参与度,围绕“全年金鸡、全城金鸡”的办节理念,厦门市欢迎和支持更多的电影节展来厦举办。《措施》中指出,“影视节展、优秀影片交流等活动,每场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除此之外,院线电影的首站首映礼若在厦门举办也可获得相应补助,“引进院线电影来厦举办全国首站首映礼的执行单位,单场最高可获20万元补助。”
“积极吸引影视剧组来厦拍摄”方面,厦门有着“天然影棚”的自然优势,每年有超过100个剧组在厦取景拍摄,伴随厦门市协拍机制不断健全,服务水平日益提升,已有多部影片选择在厦门拍摄取景,如《西虹市首富》、《疯狂的赛车》、《烈日灼心》、《快把我哥带走》、《左耳》、《谁的青春不迷茫》、《同桌的你》等。此次,为了吸引更多剧组来厦门拍摄,“对在厦拍摄剧组的食宿费及租用车辆、摄影棚和器材等费用给予补助,每个剧组最高200万元。”
“加大培育影视人才发展”方面,厦门将着力发挥政策引导和在地高校资源,加大影视人才培养,引进和培养一批影视导演、编剧、后期制作等人才。对影视产业人才在厦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达2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所得的10%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奖励期限最长3年。
◎ 最高奖励1000万元!真金白银促发展
新《措施》的亮点在于对数字化影视产业在硬件和软件上的多方位支持。从支持力度上看,最高奖励金额达到1000万元,真金白银促发展;从支持覆盖上看,前端有投资建设补贴,后端有技术服务补贴,共同为厦门数字化影视产业保驾护航。
其中,在投资建设补贴的前端支持上,“对影视企业投资建设数字影棚、购买数字影视设备投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入成本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在技术服务补贴后端扶持上,“对提供影视制作技术服务的企业,按其技术服务收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同时,文化产业政策配套支持音乐、动漫、传媒、出版、演艺、影视等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鼓励文化企业运用新型数字科技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场景,促进新型文化消费发展,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据悉,接下来,有关部门还将持续做好企业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进一步扶持文化影视企业发展,助推文化影视产业加速腾飞。